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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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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外贸综合服务业发展等3个事项申报工作的通告

  • 2025-09-05 11:34
  • 来源: 资金资产管理科
  • 发布机构:

各行业协会(商会)、有关企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政策兑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函〔2024〕507号)文件要求,现定于2025年9月8日(星期一)起将外贸综合服务业发展等3个事项进驻市镇两级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驻事项及申报时间

  (一)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业发展

  申报时间:2025年9月8日至2026年3月31日17:00;

  受理科室: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

  联系电话:0769-22806513、0769-22995396。

  (二)鼓励市内招展办展

  申报时间:2025年9月8日至2026年3月31日17:00;

  受理科室: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

  联系电话:0769-22818670、0769-22995396。

  (三)支持发展首店经济项目

  申报时间: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10月31日17:00;

  受理科室:市商务局市场规划与建设科;

  联系电话:0769-22817597。

  二、申报方式

  进驻事项均支持线上线下申报和全市通办,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申报。

  (一)线上申报后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zwfw.dg.gov.cn/dgecsp/#/zclist/zcsb),或打开“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东莞市”,在首页点击“企莞家”平台入口,登录企莞家,点击“我要享政策”菜单,选择对应申报的项目进行申报。申报单位按照相关申报指南的要求填选申报信息、办理情形、申报材料等内容,完成填报后可选择到属地政务服务中心交件或选择上门收件。预审通过后申请人携相关纸质材料前往线上申报时选择的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或等待上门取件后寄往申报时选择的政务服务中心。若选择线下窗口提交,企业可提前登录“i莞家”公众号/小程序/app,选择对应交件的政务大厅进行预约。

  (二)线下申报。申报单位按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提交至市或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由市、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收件录入。企业可提前登录“i莞家”公众号/小程序/app,选择对应交件的政务大厅进行预约。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按照《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支持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申报指南(2025年)〉的通知》(东商务〔2025〕55号)等文件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二)申报单位须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并为开展审核和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三)申报单位可通过“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zwfw.dg.gov.cn/dgecsp)平台查看政策办事指南、查询业务审批进度。 


  附件:1.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业发展申请表

            2.重点展会申请表

            3.2024年支持首店经济发展申请表

            4.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支持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申报指南(2025年)》的通知(东商务〔2025〕55号)



  东莞市商务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9月2日

  (联系人:“企莞家”平台技术支撑,联系电话:0769-12345转3,企业开办、企业相关诉求专席)

附件.wps

鼓励市内招展办展项目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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