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o
ico
已打开东莞市商务局页面,本页面是由10个视窗区、1个列表区共计11个区域组成,操作帮助请按Alt加问号键。
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1,本区域含有2个链接1张图片,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关闭


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2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2

东莞商务局

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4,本区域含有6个链接,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4
提示:您已进入导航区1,本区域含有7个链接,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其他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东莞市商务局关于《东莞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再次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2025-07-16 16:42
  • 来源: 市场规划与建设科
  • 发布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件精神,我局牵头起草了《东莞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在完成第一次征求意见后,现根据各园区、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各行业协会和广东老字号企业意见完成修改,形成《东莞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箱或信函方式提出意见:

  电子邮箱:2123366121@qq.com;

  信函: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33号商务局大楼市场规划与建设科,邮编:523000;

  联系电话:22997380;

  请在电子邮件主体和信封上注明“《东莞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12日。


  附件:1.东莞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

            2.关于《东莞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附件.wp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拼音 简体
重置
声音开关
声音开关
语速
语速
阅读方式
阅读方式
配色
配色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说明
更多服务
读屏专用
退出服务
导航区 (1) ALT+1
视窗区 (9) ALT+2
交互区 ALT+4
列表区 ALT+5
正文区 ALT+6
服务区 ALT+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