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莞市支持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申报指南(2026年)〉的通知》(东商务〔2026〕3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免申即享】支持企业申请“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业务试点项目符合条件的企业(广东步步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审核,结果为“通过”。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反映。公示期满,我局将按财政资金拨付流程规定办理。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33号东莞市商务局3楼产业发展科。电话:22403717。
东莞市商务局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