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东莞市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东府办〔2024〕21号)和《东莞市支持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申报指南》(东商务〔2026〕31号)的文件精神及要求,经审核,现拨付东莞市2026年第一批投资促进专项奖励资金(2025年实际发生项目)由市财政承担部分451.65万元至相关单位(详见附件),请相关单位收到款后严格遵守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切实按有关要求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1668396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东莞市2026年第一批投资促进专项奖励资金(2025年实际发生项目)汇总表
东莞市商务局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