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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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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第三批企业参加2026年东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通知

  • 2026-10-16 16:18
  • 来源: 市场规划与建设科
  • 发布机构:

  根据省商务厅《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增补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补贴品类的通知》精神,我市拟增补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补贴品类。为做好有关活动工作,现组织符合条件的第三批企业报名参与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与活动范围及品类

  (一)家电以旧换新品类。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热水器、电脑6类家电产品。

  (二)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品类。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

  (三)地方自主补贴品类(含增补补贴品类)。

  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

  1.智能门具(含智能门锁、智能猫眼)。

  2.智能打印机(含家用3D打印机)。

  3.智能影音设备(含智能显示屏、投影仪、智能音响、智能耳机)。

  4.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

  5.适老化呼吸辅助医疗器械(含呼吸机、制氧机)。

  6.全屋智能设备(含全屋智能主机、智慧家庭服务器、智能开关、智能网关、智能插座)。

  7.智能清洁设备(含扫地机器人、擦窗机器人、智能洗地机、智能吸尘器)。

  其他自主补贴品类:

  8.数码相机(含运动相机)。

  9.烟机灶具(含套装)。

  10.厨房家电(含净水器、饮水机、洗碗机、消毒柜、电饭煲、烤箱、微波炉、空气炸锅)。

  其中,纳入国家能效、水效产品目录的产品,能效、水效等级须为2级及以上。

  参与活动要求

  1.销售活动范围内商品的零售业市场主体。

  2.在参加以往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过程中,未出现违规行为的零售业市场主体。

  3.已成功参加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活动,且没有出现违规行为的零售业市场主体,原则上可延续参加2026年地方自主补贴品类活动。

  4.未参加过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地方自主补贴品类活动,即新增报名的零售业市场主体,需向所属辖区的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报名。



  东莞市商务局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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