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流通行业发展工作;依法对拍卖、租赁、二手车流通、汽车拆解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管理;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体系建设,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协助上级部门组织实施机电产品以外的进出口商品目录;协助上级部门做好企业申请限制类商品进出口经营资质相关工作;协助上级部门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计划;配合协调供应港澳的配额商品工作;协助企业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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