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东莞市商务局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涵盖东莞市商务局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莞市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太大道33号,邮编:523071,电话:0769-22817612,传真:0769-22819721)。
一、概述
(一)扎实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
围绕决策公开,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在政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意见。围绕执行公开,建立财政资金专栏,主动公开重点工作进展、重要政策、工作动态、财务预算、决算报告等。围绕管理公开,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制定《东莞市商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并及时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围绕服务公开,及时更新、公布办事指南、惠企政策、业务解答等信息,方便企业群众查询。围绕结果公开,坚持每季度公开进出口、利用外资等统计信息,并按规定对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清理结果、专项资金审核结果等事项进行公示。
(二)积极做好解读回应工作
一是通过互联网手段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在局官网“惠企政策”栏目下设置“政策解读”子栏目,通过“一问一答”等多种形式,提供准确、清晰的解读。二是通过挂点走访、培训会、“暖企”行动等方式做好政策宣讲工作。2018年以来举办宣讲活动近30场,累积宣讲企业超过1000家。三是做好加博会、海丝博览会,广东(石龙)国际多式联运枢纽启用等重大事件和最新政策的新闻发布,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专题报道等方式,提高公众知晓度。
(三)推进政府数据平台建设

一是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清理过期信息,研究明确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对局门户网站进行改版,突出重点信息,调整网站栏目设置,优化搜索功能,提高网站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影响力。二是加强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制定《市商务局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推进信息管理体系建设、持续可操作性和与现行相关制度的有效衔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通过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通过传统媒体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18年以来,接待国家、省、市媒体采访十余次,协助宣传部跟进好央视、央广、新华社、东莞日报、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等多家家重点主流媒体团采访,先后配合南方日报、东莞日报、东莞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完成了 “东莞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报道,“全面构建开放新格局”系列报道,“莞邑春来早、奔跑追梦时” 大型采访报道,主动策划对我市经济运行指数、企业运行概况、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等重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宣传效果显著。
2、运用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二)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支出0元,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政府信息材料邮寄费用由我局承担。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政务公开信息平台群众知晓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下来,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
一是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对履行职责中形成的政府信息,做到依法依规全面、准确、及时公开。二是完善和细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做好信息公开内容的界定和审查,及时向社会公开。三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围绕商务领域政策文件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及时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和政策引导。
(二)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
一是完善门户网站建设。完善网站内容保障机制,及时对网站栏目和内容进行更新发布,将市商务局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互动服务平台。二是积极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统筹运用报纸、网站、政府公报、政务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
(三)强化政务公开保障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局内政务公开人员进行理论和实践培训,不断提高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二是加强监督考核。定期对机关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把政务公开作为年度工作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与日常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考核,统一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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