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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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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商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1-01-20 10:41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2020年,市商务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认真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

  坚持“应公开,尽公开”,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托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载体,多媒介多途径及时公开重要工作动态、惠企政策、财政信息、规划计划、统计信息、法治政府建设等政府信息。在疫情防控期间,着重加强商务领域助企惠企政策、疫情防控工作指导、保供稳价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如在微信公众号“东莞商务局”推送《“稳外贸20条”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优化惠企扶持和经济调度的实施办法》《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场所疫情防控技术指南》《跨境电商B2B出口政策解读》等,切实回应群众关切,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在商务领域疫情防控中的显政效能。

  (二)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解读

  为助力企业依法有序复工复产,尽最大努力减低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我们一是通过举办线上解读会宣传我市关于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政策措施;二是在线下联合市直各有关部门以及镇街,在4至5月先后开展11场活动,从城市更新、金融、海关、信保等多个方面对“稳外贸20条”进行了解读,并且通过举办第十六次在莞日资企业政企联络会议,以及参加香港生产力促进局举办的政策解读会等会议活动,进行政策解读和推介;三是参与“完善扶持25条”政策宣传培训片、“外经贸高质量发展30条”政策解读片等录制活动,制作相关宣传PPT、解读稿等,扩大宣传影响力。

  (三)妥善办理依申请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调整《东莞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申请人(法人)可通过书面或网络等途径向我局提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及时通过东莞市依申请公开系统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共2宗,1宗来自公民,1宗来自法人,内容涉及促消费和企业设立登记等。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均按规定认真办理,主动与申请人沟通,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和《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要求,做好保密审查,按程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对未能公开的,主动做好解释,妥善答复申请人。

  (四)规范做好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加强拟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要求同步征求政策法规科室和法律顾问意见,把好公开内容的形式关、内容关、政策关、法律关。二是系统梳理本机关执法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做好对外公开和动态更新。三是注意做好政府信息的档案化管理工作,按照市档案部门的有关工作要求,做好行政管理过程中产生政府信息的登记、保存、管理,落实推进政府信息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五)持续做好平台建设

  梳理细化商务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及时调整更新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化目录,按照省、市关于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做好门户网站的升级改造,优化功能,同时为确保各平台之间数据统一,主动核对排查,动态同步市一级政务公开平台与部门政务公开平台数据信息,并加强公开政府信息的归类整合,及时调整栏目设置,加强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优势,与专业机构合作,持续优化微信公众号、南方号的内容输出和用户体验,扩大信息传播,巩固拓展主流舆论阵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减6

  122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7

  减3

  109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9

  1898468.07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1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可提高改进之处,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信息的统筹力度不够大,信息工作协调机制不够完善,信息公开培训覆盖不够全面。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化提高,下来我局将逐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力度,完善健全信息发布工作机制,编制工作指引并印发通知,要求各科室认真研判分析,加强自审,印发公文等政府信息须明确公开方式,对不予公开的要说明理由。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机制,要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的运营管理科室强化统筹,对照考核指标定期检查各平台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提醒责任科室及时做好栏目更新等工作。三是加强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扩大信息公开培训覆盖面,提高业务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附件:

市商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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