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支持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申报指南(2025年)>的通知》(东商务〔2025〕55号),我局拟组织开展2025年支持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在东莞市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向保险公司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的外贸企业。
二、支持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对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的企业,按其实缴保险费用不超过30%给予支持,每年每家企业累计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三、支持标准
对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的企业,按其实缴保险费用不超过3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累计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四、申报材料
(一)登录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http://dgboc.dg.gov.cn/zxzj),提交该系统打印、且经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申请文件、承诺书原件。
(二)保险费通知书(第一页)或最低保险费通知书复印件。
(三)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保单明细表复印件(保单保期应全部或部分在政策支持时间内)。
(四)投保实缴保费发票、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发票日期应在政策支持时间内)。
(五)2024年度出口报关单复印件一份(境内发货人或生产销售单位须为申报企业)。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一份。
五、工作要求
请各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申报单位务必于8月29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指南规定的相关纸质资料(一式一份),提交至市或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东莞市商务局
2025年8月18日
(联系人:产业发展科李小姐、郑小姐,联系电话:22403717、22002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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