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4〕61号)文件精神,经审核,现拨付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2023年项目)共2043.54万元到有关企业(详见附件)。请相关单位收到款后严格遵守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切实按有关要求做好账务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2023年项目)拨付明细表.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5年6月6日
(东莞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科,联系电话:21668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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