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11月15日至25日在东莞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条社会公众反馈意见,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征求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东莞市商务局
2025年5月28日
附件
征求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序号
反馈意见情况
部门采纳情况
1
建议保留“《东莞市商务局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2022年)》(笔误:实为《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章第二十八条服务贸易项目。”
不采纳。关于服务外包在岸项目原有政策,我局正在研究新方向,助推服务外包企业规模、发展能级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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