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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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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2023年项目)初审结果及分配情况的公示

  • 2025-05-13 15:09
  • 来源: 对外经济合作科
  • 发布机构: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4〕61号)文件精神,我局对玖龙环球(中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莞高伟光学电子有限公司的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及其资金分配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3日至2023年5月19日(7天)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4楼对外经济合作科

  电话:0769-21668396


  附件: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初审结果及分配情况汇总表(东莞市)(2023年项目).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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