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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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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有关情况的说明》的通知

  • 2022-05-20 09:04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各相关单位: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发布,现转发给你们参阅。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有关情况的说明.pdf

  东莞市商务局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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