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发布,现转发给你们参阅。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有关情况的说明.pdf
东莞市商务局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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