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东莞市商务局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东莞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提出实施“中华老字号保护发展工程”,明确“完善中华老字号名录”的具体任务,并将其纳入“十四五”重点项目继续推进。2021年,经中央批准,“中华老字号”认定被纳入全国示范创建活动项目目录。2022年,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出“按照示范创建相关规定,统筹推进中华老字号和地方老字号认定”。同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提出“建立健全评定标准体系,制定出台广东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统筹推进广东老字号认定工作”。2023年1月,商务部等5部门正式发布了《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贯彻落实《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商流通发〔2022〕11号)和《广东省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粤办函〔2022〕268号)等文件精神,参照《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商流通规发〔2023〕6号)和《广东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粤商务规字〔2024〕1号)制定。符合《东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要求。
三、主要内容
《东莞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主要内容由办法正文与附件两部分构成。办法正文涵盖总则、基本条件、认定程序、动态管理和其他共5章28条。附件部分则为《东莞老字号标识和牌匾使用规定》。
(一)明确认定主体,规范认定标准。明确出台目的和东莞老字号定义,确定市商务局会同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法定职责做好东莞老字号认定和管理工作,规定东莞老字号认定主体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将能够体现品牌示范性、企业代表性、行业引领性的东莞老字号品牌及其所属企业一并确认,共同纳入东莞老字号名录。
(二)明确认定条件,规范认定范围。《管理办法》第二章规定,东莞老字号(品牌)及所属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从品牌和企业两个维度分别明确标准。综合考虑现有东莞老字号基础、产业发展需求以及阶梯式培育需要等,在品牌方面,明确品牌创立时间在25年(含)以上等条件,在企业方面,明确主营业务连续经营20年(含)以上等要求。同时,企业字号(名称)或注册商标须与老字号品牌相一致,传承关系明确且无争议。明确行业范围,明确主要面向居民生活提供商品或服务,进一步突出东莞老字号贴近百姓生活的属性。
(三)明确申报流程,规范认定流程。《管理办法》第三章规定,规定认定周期、申报材料、推荐名单、认定原则、公示要求和标识使用。东莞老字号认定原则上每2年开展一次,进一步加大老字号培育力度。
(四)明确监管内容,加强动态管理。《管理办法》第四章中明确老字号企业信息变更和数据报送要求,建立约谈整改、暂停权益、移出名录等管理措施,加强老字号动态管理。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承担东莞老字号复核等工作,每两年进行复核,对老字号企业实行抽查检查等。
(五)明确使用准则,规范标志应用。《管理办法》附件为《东莞老字号标识和牌匾使用规定》,详细列出15条使用细则,明确界定了东莞老字号标识的适用范畴及使用标准,详细规定了东莞老字号牌匾的颁发、制作、维护流程,详尽阐述了老字号标识、牌匾使用权暂停使用、收回、变更等情况下管理措施,确保东莞老字号标识和牌匾规范性和正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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