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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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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科研团队来东莞可获千万资助

  • 2012-07-30 07:15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日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局、市科技局联合发布《2012年关于开展面向海内外引进创新创业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记者获悉,今年我市将重点引进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农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等紧缺急需人才,特别是高端新型电子信息、LED产业、新能源汽车、太阳能光伏、生物产业、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创业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

  引进对象分两种类型

  《通知》明确,引进对象分两种类型:一为创新创业科研团队;二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引进的团队成员和领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两院院士等顶尖人才年龄不超过65周岁)。经引进后,需在莞连续工作时间5年以上,从国(境)外引进的外国籍居民和港澳台永久居民,或从国内引进的两院院士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保证每年在莞工作时间累计6个月以上。

  《通知》针对创新创业科研团队的申报对象有明确的规定。《通知》要求,创新创业科研团队应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4名核心成员组成,团队成员中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占50%以上,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团队应在国内外科研机构或重大项目稳定合作3年以上,具有丰富创业经验的经营管理专家、丰富创新能力的技术专家、完备的技术骨干和后备人才队伍;团队拥有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核心技术知识产权明晰团队的主要承接单位原则上为已注册成立的企事业单位,具备良好的融资能力和生产配套能力。

  创业领军人才须带项目来莞

  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申报对象应具备硕士以上学位、副高以上职称或跨国公司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及经历。

  其中,创业领军人才是指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莞创办科技型企业,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根据《通知》,引进的创业领军人才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其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以上,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够进行产业化开发;

  具有海内外成功创业经验,或曾在海内外知名高校、企业、研发机构担任中高层职务3年以上,具有主持研发成果成功实施产业化的经历;

  拥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的部分资金,并拥有一支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组成的创新创业团队。

  创新领军人才则是指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技术研发、科研创新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扶持政策和相关待遇

  (一)对引进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创新创业科研团队,市财政给予一次性最高1000万元的研发经费资助;给予创新创业科研团队带头人一次性最高100万元的税后生活补贴。

  (二)创业领军人才可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

  2、给予创业领军人才100平方米办公场地租金补贴,补助期限不超过5年;

  3、给予创业领军人才每人每月2000元的租房补贴,补助期限不超过5年;

  4、创业领军人才购买仪器设备等有关科研支出,可获得50%的财政资助,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

  (三)创新领军人才可享受市财政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创新资助资金扶持;

  (四)对落户定居东莞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给予20万元的安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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