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o
ico
已打开东莞市商务局页面,本页面是由10个视窗区、1个列表区共计11个区域组成,操作帮助请按Alt加问号键。
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1,本区域含有2个链接1张图片,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关闭


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2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2

东莞商务局

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4,本区域含有6个链接,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4
提示:您已进入导航区1,本区域含有7个链接,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业务工作 > 公平贸易
分享到:

印度尼西亚继续对涉华热轧钢板征收反倾销税

  • 2025-02-20 08:54
  • 来源: 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协调科)
  • 发布机构:

  2025年2月10日,印尼财政部发布第PMK9号公告,决定继续对原产于中国、新加坡和乌克兰的热轧钢板(Hot Rolled Plate)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税率为10.47%、新加坡为12.50%、乌克兰为12.33%。涉案产品为宽度不低于600毫米、厚度超过10毫米以及宽度不低于600毫米、厚度介于4.75毫米~10毫米,未经涂镀,除热轧外未经进一步加工的铁或非合金钢板材。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7208.51.00.00和7208.52.00.00。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2010年3月31日,印尼对原产于中国、新加坡和乌克兰的热轧钢板启动反倾销调查。2012年1月10日,印尼开始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税率为10.47%、新加坡为12.5%、乌克兰为12.33%。此后,印尼先后进行了两次日落复审,分别于2016年4月15日和2019年8月15日,两次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2023年8月4日,印尼对中国、新加坡和乌克兰的热轧钢板启动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调查。

  原文:https://jdih.kemenkeu.go.id/dok/pmk-9-tahun-2025

  https://jdih.kemenkeu.go.id/api/download/731732ba-59fd-4045-b2de-a4b8072c5d2a/2024pmkeuangan009.pdf

  (编译自: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官网;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拼音 简体
重置
声音开关
声音开关
语速
语速
阅读方式
阅读方式
配色
配色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说明
更多服务
读屏专用
退出服务
导航区 (1) ALT+1
视窗区 (9) ALT+2
交互区 ALT+4
列表区 ALT+5
正文区 ALT+6
服务区 ALT+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