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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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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境内专业展等3个政策兑现事项申报工作的通告

  • 2026-06-12 16:32
  • 来源: 商务交流科
  • 发布机构:

各行业协会(商会)、有关企业(单位):

  为做好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根据《东莞市支持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申报指南(2026年)》(东商务〔2026〕31号)文件要求,现定于2026年6月15日起开展境内专业展等3个政策兑现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告如下:

  一、申报事项及时间

  (一)境内专业展(参展企业)

  (二)境内专业展(组织单位-第一阶段)

  (三)境内专业展(组织单位-第二阶段)

  受理科室:市商务局商务交流科;

  联系电话:23192971,22817510;

  申报时间:2026年6月15日至2027年3月31日17:00。

  二、申报方式

  上述事项均支持线上线下申报和全市通办,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申报。

  (一)线上申报后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zwfw.dg.gov.cn/dgecsp/#/zclist/zcsb),或打开“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东莞市”,在首页点击“企莞家”平台入口,登录“企莞家”,点击“我要享政策”菜单,搜索并选择对应申报的项目进行申报。申报单位按照相关申报指南的要求在线填报、导出、上传申报表格,填选申报信息、办理情形、申报材料等内容,同步选定任一政务服务大厅作为纸质材料交件大厅。网上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等待上门取件后寄往选定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前往线上申报时选定的交件大厅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前往大厅交件的可提前预约办理,预约路径为:登录“i莞家”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选择线上申报时选定的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服务(政策兑现)。请注意于申报时间截止前提交纸质材料,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申报。

  (二)线下申报。申报单位按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提交至任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由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人员收件录入。申报单位可提前预约办理,预约路径为:登录“i莞家”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选择任一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服务(政策兑现)。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按照《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支持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申报指南(2026年)〉的通知》(详见附件)文件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参加《2026年“粤贸全国”东莞活动目录》的展览会,参展企业及组团单位有关支持申请须于展会结束后1个月内完成申报,组团单位纸质材料须于展会结束后40天内完成提交,逾期不予受理。在项目上线之前发生的展会,申报时间延迟至项目上线之后1个月内,组团单位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延迟至项目上线之后40天内。

  (二)申报单位须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并为开展审核和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三)申报单位可通过“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zwfw.dg.gov.cn/dgecsp)平台查看政策办事指南、查询业务审批进度。


  附件: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支持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申报指南(2026年)》(东商务〔2026〕31号)


  东莞市商务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6年6月11日

  (“企莞家”平台技术支撑联系电话:0769-12345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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