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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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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选2026年东莞市有奖发票试点工作活动执行机构企业的公告

  • 2026-01-27 10:46
  • 来源: 市场规划与建设科
  • 发布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内需,筹备做好东莞市有奖发票试点工作,提升发票中奖申请、发放的公平性、便捷性、安全性,东莞市商务局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6年东莞市有奖发票试点工作活动执行机构企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期限

  2026年2月1日-2026年9月30日

  二、资格要求

  (一)依法登记设立的组织机构

  1.承接有奖发票试点活动的公共服务平台执行机构须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服务范围包括线上支付和线下支付;

  2.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惩戒且在惩戒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严重事故和负面舆情。

  (二)具备实施活动的专业技术和服务保障能力

  1.平台系统安全性应符合国家信息安全要求,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能够按照相关要求,防止套利,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具备作为公共服务平台执行机构实施政府有奖发票活动经验、案例;

  3.具备专业的数据支持服务能力。及时提供消费者抽奖奖励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

  4.参选机构需具备与主流平台(如云闪付、微信、支付宝等)对接开发能力,通过主流平台入口实现发票抽奖、发票实时验真、发放抽奖奖励资金等能力;依照政策要求具备活动平台搭建、抽奖发票信息的存储和校验能力等。

  (三)具备实施抽奖活动的资源保障能力

  1.具备较强的投诉处理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能够专门安排客服人员及时受理有奖发票活动相关的咨询、投诉等问题,为参与活动商户、消费者提供优质、高效咨询答疑等服务;

  2.具备高效的应急响应及处置能力。在有奖发票活动筹备开展过程中保持稳定高效的项目团队,对紧急情况可第一时间响应及处置。

  三、服务内容

  本次遴选范围为开展2026年有奖发票试点活动公共服务平台执行机构。活动模式为试点城市对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向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行业的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且取得的票面金额在一定额度以上的发票组织抽奖。活动期间,执行机构需按照活动方案要求,提供消费发票核验、抽奖、发放奖励的技术服务及总体活动运营和宣传服务等,保障活动按时间节点如期启动。具体如下:

  具体如下:

  (一)对消费者及上传的发票进行核验。核验发票信息,与税务系统对接,通过系统对碰将发票信息与参与抽奖活动条件进行比对,确定上传的发票是否满足抽奖条件。

  (二)建立发票抽奖管理系统和台账。开发服务平台,配合动态监控和及时报告资金发放进展情况,定期回传数据并做好数据分析。同步对接全国有奖发票数据监测平台,实现数据实时对接。有效处置突发事件,保障抽奖活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提供信息安全及技术保障。严格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有关规定,做好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收集,提供核心技术团队和力量保障抽奖系统及平台稳定性、可靠性,确保不发生信息安全、网络技术故障等事故。

  (四)建立全流程风险监测及管控机制。实时监测、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虚构信息获取抽奖奖励资金、商家或消费者有组织套取活动资金等不法行为发生。若有前述情形或迹象,应当及时报告、有效处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五)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推广。对本次抽奖活动进行宣传、推广,包括但不限于开展活动、门店宣传、户外宣传、社交新媒体宣传等。安排专门团队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处理等,并做好舆情检测及处理。

  (六)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督管理。按照业务主管部门需求及时提供抽奖资金发放相关情况,包括上传发票、抽奖人数、奖励发放等数据及分析报告等信息,主动接受审计、监督、配合开展绩效评估等工作。

  (七)其他服务。提供其他保障抽奖活动有序开展的必要服务。

  四、报名材料要求

  (一)单位申请书,内容主要对是否满足上述服务要求、资格条件等内容进行总结提炼,以及相关优势资源介绍等。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

  (三)执行机构情况介绍。

  (四)执行机构能力介绍,参照第二点第二条“具备实施活动的专业技术能力”逐条对应提供。

  (五)单位近年政府消费补贴发放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或发票中奖活动案例等。

  (六)“信用广东”网站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

  五、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1月30日

  (二)报名材料

  按照材料要求顺序,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需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材料为复印件的,要求复印文字和图案清晰,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

  (三)报名地址

  符合条件的执行机构自愿申报,报名期间可随时向东莞市商务局提交申报材料(需包含纸质版、电子版),纸质版(2份)邮寄至东莞市商务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33号8楼市场规划与建设科办公室,联系电话:0769-22817625);电子版材料请同步发送至邮箱(邮箱:shichangke@dg.gov.cn)。

  我局将组织评审,择优确定1家合作企业。后续依据工作需要,如需增加执行机构,再重新组织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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