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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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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外贸稳大盘促增长事项—支持二手车外贸发展项目)初审结果的公示

  • 2025-11-25 16:36
  • 来源: 贸易管理科
  • 发布机构:

  根据《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外贸稳大盘促增长事项)申报指南》(东商务〔2025〕4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东莞市弘强旧机动车进出口有限公司、东莞市杰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东莞市玖月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广东讴凯新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博联新能源有限公司、东莞市顺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东莞市弘驿汽车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等7个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现按有关程序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三楼贸易管理科

  电  话:0769-22806512


  附件: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外贸稳大盘促增长事项-促进二手车外贸发展项目)初审结果公示表 .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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