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商务规〔2025〕1号)及《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支持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申报指南(2025年)〉的通知》(东商务〔2025〕55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东莞市机器人产业协会等12个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由于2025年申报资金超出年度预算总金额,根据申报指南申报须知第十六条“根据预算规模和项目申报数量情况,在不超过支持对象可享受的最高支持标准内,适当下调支持比例和金额”,现以预算金额按比例进行支持(详细见附件)。公示期满,该批项目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商务交流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4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4楼商务交流科
电话:0769-22817510
附件:东莞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品发布会项目)2025年度第二批资金审核表.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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