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品牌培育)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5〕236号)的有关精神,现拨付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品牌培育项目)共141,837元(详见附件)。请相关单位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888290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品牌培育项目)审核表.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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