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分别于2025年3月4日—12日、7月16日—8月12日期间,两次在市商务局门户网站发布《东莞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东莞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我局没有收到社会公众反馈的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商务局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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