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安排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5〕136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4〕219号)等文件精神,现拨付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共2个事项,合计金额2395万元(详见附件)。请相关企业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818603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创新发展服务贸易)拨付汇总表.xls
附件2: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拨付汇总表.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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