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安排 2025 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贸易救济事项-贸易摩擦应对研究类)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救济函〔2025〕34 号)的要求,现拨付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贸易救济事项-贸易摩擦应对研究类)项目资金共2,366,791元(详见附件)。请相关企业收到款后严格遵守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切实按有关要求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0769-22817150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贸易救济事项-贸易摩擦应对研究类)拨付表
东莞市商务局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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