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社会团体:
根据《关于安排 2025 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管函〔2025〕76 号),现拨付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1990000.00元(资金分配明细见附件)。请有关社会团体收到款后按资金使用范围和有关财务规定使用。
联系电话:0769-22806512(贸易管理科)
附件: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et
东莞市商务局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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