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o
ico
已打开东莞市商务局页面,本页面是由10个视窗区、1个列表区共计11个区域组成,操作帮助请按Alt加问号键。
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1,本区域含有2个链接1张图片,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关闭


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2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2

东莞商务局

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4,本区域含有6个链接,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4
提示:您已进入导航区1,本区域含有7个链接,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其他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关于公开征求《东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东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2025-07-25 17:09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为认真开展东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工作,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推动我市商贸流通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13号)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了《东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东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8日。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箱或信函方式提出意见:

  电子邮箱:dgswj@qq.com;

  信函: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33号三楼通关物流科,邮编:523000;

  联系电话:22817951;

  请在电子邮件主体和信封上注明“《东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拼音 简体
重置
声音开关
声音开关
语速
语速
阅读方式
阅读方式
配色
配色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说明
更多服务
读屏专用
退出服务
导航区 (1) ALT+1
视窗区 (9) ALT+2
交互区 ALT+4
列表区 ALT+5
正文区 ALT+6
服务区 ALT+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