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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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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专项—2024粤澳名优商品展)初审结果的公示

  • 2024-11-25 17:39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商务〔2022〕137号)和《关于印发2024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2024〕68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东莞市商务局专项扶持资金(开拓国际市场专项—2024粤澳名优商品展)进行了初审,涉及企业单位共计15家,现将初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33号7楼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

  电话:0769-22817370

  

  附件:2024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专项—2024粤澳名优商品展)审核表

  


东莞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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