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五”时期外经贸发展概况
“十五”期间,我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一网两区三张牌”和“一城三创五争先”战略思路,坚持实施“外向带动”战略,不断扩大深化改革开放,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加快优化调整步伐,使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不断完善,全市外源型经济在高基数的基础上实现了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一)吸收外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2001.年至2005.年,全市累计新签外资项目6725.宗,累计新签合同利用外资(含增资)167.3.亿美元,是“九五”时期的2.倍多,年均增长22.7%;累计实际利用外资133.亿美元,是“九五”时期的1.9.倍,年均增长20.0%。新增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26.宗,合同利用外资2.1.亿美元。外资来源结构在调整中逐步优化,来自香港的实际外资比重由2000年的54.0%下降为2005.年的52.8%,来自台湾的实际外资比重由2000年的14.4%提高到2005.年的28.4%;来自日本的实际外资比重由2000年的4.5%提高到2005.年的5.8%,来自美国的实际外资比重由2000年的1.4%提高到2005.年的1.9%。全市合同吸收外资三大产业结构比例由“九五”时期末的0.19:90.22:9.59.调整为0.16:93.47:6.37.。
新签大项目持续增加,项目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五年间,全市新签项目(含增资项目及来料加工)合同利用外资平均规模为248.7.万美元,比“九五”时期增加137.万美元,提高122.6%。2005.年全市新签项目(含增资项目及来料加工)合同利用外资平均规模达479.1.万美元,比“九五”时期末增加334.9.万美元,提高232.2%。五年间共新签投资规模超1000万美元项目162.宗,累计合同利用外资23.6.亿美元。现有企业增资扩产势头强劲,现有企业增资金额占同期全市合同利用外资金额的比重,由2001.年的48.9%提高到2005.年的69.5%,提高20.6.个百分点;其中增资金额超1000万美元的项目累计达202.宗,合同增资金额达32.6.亿美元。
截至2005.年底,全市在投产外资企业有15654.家(含三来一补),累计合同利用外资414.7.亿美元,累计实际利用外资287.6.亿美元;全市共有45.家世界500强企业在我市投资了74.宗项目,合同利用外资8.8.亿美元。
(二)进出口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2001.年至2005.年,全市进出口贸易总值从344.5.亿美元发展到743.7.亿美元,年均增长21.2%。其中出口总值从189.9.亿美元发展到409.3.亿美元,年均增长21.2%;进口总值从154.7.亿美元发展到334.4.亿美元,年均增长21.3%;累计实现贸易顺差240亿美元。全市出口商品结构进一步优化,机电产品出口从115.5.亿美元发展到289.9.亿美元,占当年全市外贸出口的比重由60.8%提高到70.8%;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从49.5.亿美元发展到149.4.亿美元,占当年全市外贸出口的比重由26%提高到36.5%。出口市场结构在巩固中优化,对美国、香港、日本、欧盟及台湾等五大出口贸易伙伴的外贸出口在保持12%以上速度增长的同时,其所占比重有所调整,对美国、香港及台湾的出口比重有所下降,对欧盟和日本的出口比重分别上升2.65.个百分点和0.36.个百分点。2005.年我市对东盟和非洲出口有较大突破,增幅分别达17.68%和40.65%。出口主体结构进一步优化,大型出口企业的出口带动效应更为明显,全市300家大型外资企业外贸出口占同期全市出口总额比例由2001.年的53.0%提高到2005.年的62.0%。三资企业外贸出口在稳步增长的同时,其所占全市外贸出口比重逐年提高,由2001.年的47.8%提高到2005.年的57.4%。民营企业一般贸易快速增长。截至2005.年底,全市取得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民营企业累计超过1300家。2005.年全市民营企业出口56.2.亿美元,增长23.9%,占全市比重为13.7%。一般贸易出口总额由2001.年的2.6.亿美元发展到2005.年的17.6.亿美元,年均增长51.1%。
(三)外贸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外贸经营权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外贸经营主体迈上多元化发展道路。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顺利推进,加工贸易持续健康发展。外商投资审批手续进一步简化,政务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22.家外贸企业顺利完成改制工作。
二、“十一五”时期外经贸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我市外经贸工作要在我国全面履行加入WTO承诺,进一步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确立的把东莞打造成现代制造业名城的发展战略和“推动经济社会双转型,建设富强和谐新东莞”的战略思路,坚持以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水平和效益为中心,加快发展,创新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推进产业升级,优化产业结构,不断提高外经贸发展能力,努力促进外源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1.、吸收外资质量和效益全面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利用外资产业结构明显优化,承接吸收和消化创新能力增强,大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引进比重进一步提升,承接国际服务外包有新突破;制造业和服务业在外源型经济中的比例更趋合理,产业链条基本实现由“纺锤型”向“哑铃型”转变。外源型和内源型经济协调发展,外源型经济逐步扎根本土,并带动内源型经济快速发展,使本地资本渗透进外资产业链,形成互为依托的产业关系,民族产业集群和本地产业集群初具规模。区域生产力布局得到完善,形成以现有市区、松山湖为主体的中部经济带,以虎门港为依托的西部沿海经济带,以东部工业园为“龙头”的东部经济带的“三医联动、全面加速”的发展格局。到2010.年全市累计实际利用外资达到520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8%。
2.、对外贸易增长方式明显优化。对外贸易规模继续保持适度稳步增长,增长模式逐步由数量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出口商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明显提高,贸易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形成一批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自主品牌。到2010.年全市外贸出口达到560亿美元,年均增长10%,一般贸易出口得到快速发展。
3.、企业“走出去”有新突破。企业“走出去”发展和开拓国际市场尤其是东盟市场有较大突破,对外开放水平全面提高,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三、“十一五”时期外经贸发展主要措施
(一)加速推进引资模式创新,开创利用外资的新局面
1.、加快对外形象推广。以提高东莞的国际知名度和认可度为目标,突出展示东莞营商优势,同时充分反映东莞现代制造业名城的城市形象、产业定位、发展理念和文化内涵,在重点招商区域和产业领域加大宣传力度,使东莞的国际化形象更加鲜明,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
2.、加速推进招商选资。有方向、有重点、有选择地引进投资,优先引进高投资强度、高科技附加值、高税收贡献的项目,优先引进关联度高的龙头型项目、带动能力强的基地型项目、产业链和供应链较长的综合性项目,优先引进掌握核心竞争力的项目。不选投资总额低于100万美元的项目(特殊地区和特殊项目除外),坚决不选高污染、易燃易爆、危险性、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3.、积极开展专业招商。组织行业专业人才或聘请国内外业界有影响力的人物对相应的产业领域和地域进行招商。借鉴我市驻日联络事务所的做法和经验,在有关国家和区域根据发展需要采取多种形式设立招商机构,或委托国际专业招商机构开展中介招商,建立良好的合作推广关系和有效的合作推广网络。
(二)加速推进产业升级,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水平
1.、全面推进产业调整。鼓励世界500强企业、跨国公司及上市公司前来投资;鼓励加工贸易企业更多地引进研发机构,加工制造更多地进入ODM,提升加工贸易向更深层次发展;鼓励加工贸易企业更多地进入先进制造技术和新兴制造业领域,形成以电子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和环保型高新技术产业为主体的加工贸易产业体系;鼓励发展装备制造业,重点引进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医疗、环保整套设备、电气设备等项目;鼓励引进为生产环节服务的产业支援服务业,特别是利用CEPA政策大力引进香港成熟的产业支援服务业前来投资,增强产业凝聚力、竞争力和创新能力。鼓励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充分利用国家政策,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产业;培育发展产业支援服务业,重点发展为企业生产经营、商务活动提供服务的研发、设计、采购、会展、信息、资产评估、管理咨询、教育培训等服务业,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不断提升产业配套水平。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企业,建成第三方物流服务基地和供应链管理中心,做大做强第三方物流;同时,加快物流信息平台的建设,利用现代网络技术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
2.、扶持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充分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重点抓好纺织、服装、化工、建材、轻工、机械等重点产业的技术改造,提高技术装备水平;积极发展整机制造、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大力发展机电一体化、生物制药、新材料、环保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有选择地发展重化工业,努力在发展电气机械制造、特殊车种制造、汽车零配件、精密装备制造和精细化工等方面实现突破。在继续巩固和发展IT等优势产业的同时,充分利用广州、深圳两地产业的辐射作用,注重以错位竞争和配套发展为突破口,着力引进重点配套产业,尤其是汽车配套产业,使我市产业配套体系更加完善,更具竞争力。重点扶持技术含量高、关联带动力强和经济社会效益高的大企业,鼓励外资向研发、采购和营销领域延伸,促进更高技术水平、更高附加值的产业链向纵横延伸。
(三)积极创造有利条件,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1.、以园区为龙头和依托,大力推动加工贸易集聚发展。积极配合、协助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和虎门港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把松山湖作为创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试验区、产学研一体化基地和泛珠三角技术创新平台,重点发展高新技术、研发、教育等知识密集型产业,使松山湖成为国内外著名企业聚集中心、研发服务中心、人才教育中心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积极配合东莞市保税物流中心的申报和开发建设,通过虎门港的建设和发展,降低东莞企业的物流成本,改善东莞的投资环境;依托港口,大力发展临港工业,带动东莞产业的适度重型化和东莞西部镇区经济的发展。
2.、实现加工贸易管理模式改革的新突破。大力推进加工贸易联网监管工作,使加工贸易管理走上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高效化的轨道。建立高效、务实、灵活的“大通关”协调机制。切实加大加工贸易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力度,理顺部门之间关系,建立健全加工贸易管理部门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企业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在实现企业与外经贸部门、海关联网监管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与外汇、税务、检验检疫等部门的统一联网,实现资源共享,降低企业成本,提高整体管理和服务水平。为适应加工贸易企业“零库存”需要,争取设立若干个物流保税区,大力协助符合条件的加工贸易企业设立内部保税仓;对中小型加工贸易企业,通过市级综合物流保税仓的配送降低企业成本,使我市投资环境再上一个新台阶。
3.、努力创造适宜加工贸易企业发展的综合市场环境。积极推动加工贸易企业开展内销业务,继续加大对开展内销业务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产业配套体系。要注重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创新,不断提高掌握核心技术的能力,逐步向ODM、OBM发展,加快加工贸易本地化进程,提高加工贸易对国内产业的辐射、带动能力。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增加国内采购和从事深加工结转业务,注重培养关联产业的零部件配套能力,通过中间产品的进口替代,延长国内产业链条,形成产业聚集;同时引进国外先进制造业技术,完善加工贸易的产业配套体系和配套能力,最大限度满足加工贸易需求。
依托会展经济,促进加工贸易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鼓励、引导广大加工贸易企业积极融入会展经济,以会展作为交易、合作平台,不断开拓国内采购和国际、国内销售市场,进一步拓展加工贸易企业发展空间。
4.、继续加大推动内销工作力度,努力扩大外资企业内销业务。继续抓好石碣、清溪两镇的内销业务试点工作,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内销机制,并逐步在全市范围加以推广。借鉴和推广先进地区的经验与做法,继续加大与海关、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努力在外资企业保税料件内销问题上形成更多共识。继续组织企业与海关、税务部门进行座谈,为企业释疑解惑,消除企业顾虑,帮助企业树立开展内销业务的信心。继续加大开展内销业务的宣传力度,多组织企业参加政策咨询会,及时公布、传达开展内销业务的有关政策法规,在全市形成开展内销业务的良好氛围,更好地促进外资企业开展内销业务。
(四)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促进内外源型经济协调发展
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引导、鼓励和扶持拥有自有品牌、自主技术的“两自”企业的发展;引导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的配套协作和联动发展,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鼓励和支持科技型、自主知识产权型民营企业进入跨国公司的产业链,逐步提高民营企业参与程度和层次,实现从向外商提供土地、收取租金、来料加工、贴牌加工等层面向合资合作、配套产业、自有品牌层面转变。建设好外资企业与民营企业配套产品网络交流平台,使外资企业与民营企业相互了解产品配套需求情况,促进外资企业扎根发展。选择一批有实力、有扩张能力的民营企业作为主要载体,与外资龙头企业及其配套企业开展合资合作,培育起具有自有品牌、自主技术的“两自”企业。积极实施“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策略,鼓励优势产品先“走出去”。发挥电子、轻纺、服装等行业的优势,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东莞,实现市场拓展和企业跨区域扩张,培育一批“走出去”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外向型民营企业,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增强国内国际竞争力。努力扩大境外加工贸易,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利用境外资源开展加工装配、投资办厂,催生和培育一批知名企业,提高我市外经贸发展水平。
(五)积极协助企业应对国际贸易争端,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
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充实机构力量,培养专业化的队伍,以适应国际市场和外源型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宣传指导力度,鼓励和协助企业积极应对各种国际贸易摩擦,同时为企业应对各种国际贸易摩擦创造有利条件。努力为企业应诉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建立应诉与收益相对称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应诉。引导企业增强国际营销观念,提高产品综合竞争力。鼓励企业优化市场结构,转换竞争方式,变“以价取胜”为“以质取胜”,积极利用商标、原产地标志、包装、款式、公关、广告等非价格竞争手段,在出口商品的技术含量和创汇率上下功夫,扩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出口。
(六)优化行政服务,促进外源经济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为突破口,以提供全程服务为手段,优化企业服务。在审批、建设、生产经营等环节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高效全面的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投资前和投资后遇到的各种问题,把政府职能部门办事效率提到最高,把企业办事成本降到最低。积极推行加工贸易的电子联网管理,构建加工贸易管理的公共信息平台,通过电子化手段提高政府服务的效率,以满足企业市场化发展的要求;加强部门协调,共同营造有利于加工贸易企业开拓国内市场的内销环境,拓展东莞税源空间,提高地方财税收益;建立中小企业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促进中小企业健康、稳定发展;进一步完善关贸协调会、外商联络小组协调会和外商投资企业集中服务日等协调制度;加快培养熟悉国家政策和外贸业务的高素质、高水平的外经贸工作队伍,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与指导,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实现我市外源型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附表:
东莞市外经贸发展“十五”主要指标及“十一五”主要目标
金额单位:亿美元
年份 项目 | “九五”时期末实际数 | “十五”时期实际数 | “十一五”规划目标 | ||||||
2000年 | 2001.年 | 2002.年 | 2003.年 | 2004.年 | 2005.年 | 年均增长 | 2010.年 | 年均增长 | |
外贸进出口 | 320.4 | 344.5 | 442.5 | 521.1 | 645.2 | 743.7 | 21.2% | ||
出口总值 | 171.6 | 189.9 | 237.4 | 280.0 | 351.9 | 409.3 | 21.2% | 560 | 10% |
进口总值 | 1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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