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东莞市商务局联合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佛山市商务局、东莞市律师协会、国内专业律所等推出“云”上法律微课堂,主要围绕重点国别经贸政策解读、经贸摩擦应对、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等焦点问题,帮助行业和企业提升国际贸易合规意识,积极应对国际经贸规则变化,防范贸易摩擦风险。“云”上法律微课堂已推出二十三期内容。
第二十四期微课堂,邀请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李悦律师分享《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浅析》。企业如有相关问题,可与东莞市商务局联系,联系电话,0769-22817150。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简介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是指某些商品在生产时会释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这些商品进入欧盟关境时,需要向欧盟额外支付一笔款项,其数额与商品生产时释放的温室气体数量相关。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的主要目标是预防“碳泄漏”和维护产品公平竞争秩序。作为全球首个碳关税制度,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于2023年10月开始试运行,过渡期持续至2025年底,2026年正式起征“碳关税”,并在2034年之前全面实施。
视频主要内容
一、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是什么?
二、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如何运转?
三、企业如何应对?
声明
“云”上法律微课堂系列视频由各位律师拍摄,视频内容仅代表律师本人观点,仅用于经贸法律知识科普,不作为具体案件的指导意见,企业如有具体问题,请联系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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