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支持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东商务〔2024〕25号)文件精神,现拨付2024年第四批及第五批外贸综合服务业项目资金共60,000.00元(详见附件)。请相关单位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995396、22806513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第四批外贸综合服务业项目资金审核表.xls
附件2:2024年度第五批外贸综合服务业项目资金审核表.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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