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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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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

  • 2022-07-18 14:52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事项名称

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

办理对象

我市涉及机电产品进口的企业

办理条件

(1)列入商务部与海关总署公布的《进口自动许可机电产品目录》的,无论新产品还是旧产品,都要办理《进口自动许可证》,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不在《进口自动许可机电产品目录》内的产品,无论新旧都不需要办理《进口自动许可证》。

所需材料

一般材料:

1、《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原件);

2、申请报告(原件);

3、经年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货物进口合同或委托代理进口协议(复印件);

5、办理业务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涉及对应情况需提交的材料:

6、进口数控类机床的需提交《进口数控机床技术参数表》(复印件);

7、进口旧设备的需提交《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报告》、《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证书》、《进口旧机电装运前检验明细表》(复印件);

8、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交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属于医疗器械的设备提交)(复印件);

9、企业设备解除监管的需提交外商同意设备解除监管并留在境内继续使用的处理意见,商务主管部门同意办理设备解除监管手续的书面意见,及报关单(复印件);

10、印刷类企业需提交《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1、进口旧船舶的需提交交通主管部门签发的《水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交通运输部水运司的批复复印件;《旧船舶进口技术评定书》复印件;农业农村部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旧渔业船舶进口技术评定书》(复印件);

12、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需要提供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复印件);

13、属于招标的设备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14、旧挖掘机的报关单(初次申请旧挖掘机的企业提交)(复印件)

15、进口重点旧机电产品,需提交设备用途说明、状况说明和生产日期证明(附照片),材料一式三份,由我局加具初审意见后,企业自行提交到省商务厅。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上传到系统里面,如果是有纸申请的,还需要把资料送送到市机电办进行审核,资料一式一份(除特别说明外)。

窗口办理流程

1.登录“商务部进出口许可证件申领平台”(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请使用ie浏览器登录)

2.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3.如果是有纸申请的,企业需要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流程

用户注册→网上系统填报→提交资料→部门审核→打印申请表,并前往办事窗口打证

1、用户注册

企业办理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须先在“全国机电产品进口单证管理系统”上注册成为机电产品网上申报用户。以下是上网注册的程序:

(1)企业进入商务部进出口许可证件申领平台(网址:http://licenceapp.ec.com.cn/ielic/ielic.jsp),点击“机电产品进口单证申领系统”,进入“全国机电产品进口单证管理系统”登录页面。点击      “注册”按钮,在弹出的“企业注册表”中填写各项信息。

(2)企业提交注册后,需致电市商务局行政审批协调科进行确认;,

2、网上系统填报

(1)企业注册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申报单证。企业登录系统后点击左边的“单证申请”,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其中进口报告(超过200万人民币的外资企业需要去镇街加意见)、补充说明等情况在“您可以填写进口申请说明”栏内填写。如属非一批一证及需增加原产地的请直接在备注栏输入。招标产品要填入招标编号。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      

(2)无纸申请需在系统上上传相关的资料的扫描件;无需招标或非特殊情况的设备进口可直接在网上申请,不需要到我局提交纸质资料,其余情况均需到我局提交纸质材料。

4、等待部门审核

申请单位网上申报及上传材料后,可在网上查看机电办对进口申请的处理结果。打开“单证查询”,如“状态”栏显示“初审”说明已通过市机电办审核;如“状态”栏显示“已批”表示许可证已通过,审核通过的许可证电子资料会自动传送至海关部门。

注意事项:

1、外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作为投资和自用进口新机电产品的,不用办理该证;用投资数额外的自有资金进口的,请在单证信息的进口说明栏说明这一点(第一、如果是外资企业,请在进口申请说明栏写上;此次进口机电产品没有使用投资总额的资金,用的是投资额外的自有资金进口,所填报的情况全部属实,如有不实,我公司承担一切违反法律法规带来的后果;      如果是外资企业,而且又超过200万人民币:请在进口申请说明栏补充:此次进口机电产品没有使用投资总额的资金,用的是投资额外的自有资金进口,所填报的情况全部属实,如有不实,我公司承担一切违反法律法规带来的后果。我公司是外资企业,购买的设备用于生产自用,该批设备的采购资金中没有国有资金国家融资资金财政性资金和国外贷款等,申请免招标;      第二、如果是民营企业超过200万人民币,需要在进口申请是说明栏写上:我公司是民营企业,购买的设备用于生产自用,该批设备的采购资金中没有国有资金国家融资资金财政性资金和国外贷款等,现依据:商产字(2007)43号文件的规定,申请免招标)

2、申请一批一证,只能填报一个报关口岸。

3、进口重点类旧机电产品必须由最终用户申请。

4、申请免招标的需到所属镇街商务部门加具意见。

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期限说明: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说明:1个工作日

网上申办到现场不超过:1次

办事窗口

市民服务中心2楼综合业务1区

预约指南

http://dgboc.dg.gov.cn/zwfw/ywzy/akscx/xzspxdk/content/post_3737185.html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地址

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

联系电话

0769-22835961

交通指引

1、公交9、14、36、46 、65、 203、213、328、862、876、C2、C4、X5、X7、X11、X13、X17路,以及微巴3路、4路、5路、6路,到“市民服务中心站”

2、地铁2号线鸿福路站A出口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04年修订)第十五条;

2、《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公告2017年第87号 公布2018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公告2017年第87号)全文;

3、《货物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二○○一年第20号令)第五条;

4、《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2008年商务部令第7号)第十八条;

5、《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实施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8年第6号)第三条;

表格下载

许可证委托书.doc

数控类参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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