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变更核准 |
办理对象 | 企业、个人 |
办理条件 | 拍卖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注册登记项目后,应当报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并由其换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
所需材料 | 1、拍卖企业及分公司变更许可事项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及复印件 4、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时提供) |
窗口办理流程 | 1.申请:申请人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至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根据要求在线填报或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对网上收到申请材料完备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4. 办结:作出行政许可决定。5. 送达:市商务主管部门制作《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市商务主管部门送达申请人。 |
网上办理流程 | 网上系统填报:企业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w.dg.gov.cn/html/portal/apply/selfExamine.html?itemCode=1144190031493592563440118011002“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从事拍卖变更许可事项在线申办服务网址”(事项办理需登录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企业通过“法人登录”端口,使用微信扫码,即可进行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如有疑问请点击二维码下方的”用户帮助“),按要求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 |
办理时限说明 | 法定期限说明:2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说明:1个工作日 |
网上申办到现场不超过:2次 (注:申请方现场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符合申报要求且材料完整无误) |
办事窗口 | 市民服务中心2楼综合业务1区 |
工作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事地址 | 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 |
联系电话 | 0769-22835958 |
交通指引 | 1、公交9、14、36、46 、65、 203、213、328、862、876、C2、C4、X5、X7、X11、X13、X17路,以及微巴3路、4路、5路、6路,到“市民服务中心站” 2、地铁2号线鸿福路站A出口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依据 | ①《拍卖管理办法》(2015年商务部令第2号修改)第四条商务部是拍卖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国拍卖业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级)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拍卖业实施监督管理。第十三条拍卖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注册登记项目后,应当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并由其换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15年修正)第十一条企业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必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审核批准。拍卖企业可以在设区的市设立。 ③《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令第248号)广东省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序号第62条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变更核准1.委托地级以上市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实施。2.相应加强工作指导、业务培训和实施监督。 |
表格下载 | 拍卖企业及分公司变更许可事项申请表.doc 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