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四)有至少一名拍卖师;(五)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 (六)符合商务主管部门有关拍卖行业发展规划。拍卖企业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拍卖业发展规划;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三)经营拍卖业务三年以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其上年拍卖成交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或者上年拍卖成交额超过二亿元人民币。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有关规定;(二)外商投资拍卖企业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年,在中西部设立外商投资拍卖企业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四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