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注销登记 |
办理对象 |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 |
办理依据 | 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17年9月14日《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有关规定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委托地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实施。 |
办理条件 | 已办理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企业主动向属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取消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的;经市场监管部门核实已注销或被吊销的;经营范围发生变动,不含“开办二手车交易市场”或“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管理”内容的。 |
所需材料 | 1、申请企业申请报告一份(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2、原《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3、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 |
窗口办理流程 | 携带所需材料到市民服务中心办事窗口提交办理 |
网上办理流程 | 不需要网上办理 |
办理时限说明 | 法定期限说明: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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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说明:1个工作日 |
网上申办到现场不超过:1次 (注:申请企业现场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符合申报要求且材料完整无误) |
办事窗口 | 市民服务中心2楼综合业务1区 |
工作办事窗口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事地址 | 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 |
联系电话 | 0769-22835961 |
交通指引 | 1、公交9、14、36、46 、65、 203、213、328、862、876、C2、C4、X5、X7、X11、X13、X17路,以及微巴3路、4路、5路、6路,到“市民服务中心站” 2、地铁2号线鸿福路站A出口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表格下载 | 授权委托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