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2025年12月,东莞市成功获批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为做好东莞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加强资金管理,制定了《东莞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起草过程
《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341号)要求,结合我市服务消费发展实际,参考其他城市做法,完成了《实施细则》的起草,并多次征求部门、社会公众的意见。
三、目标任务
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推动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培育消费新增长点。
四、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计6章23条。包括:资金支持对象及项目要求、资金支持标准、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不支持的范围、附则。有关情况如下:
(一)明确了该文件的制定依据。明确了文件制定的上位文件依据。
(二)明确了资金支持对象及项目要求。明确了项目申报主体须依法注册登记,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营业的独立法人资格;应为项目的实际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主体,具备承担项目申报能力;愿意配合试点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并报送进展及数据。申报项目须符合支持方向且建设地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内容符合试点支持方向,有项目可行性报告或项目实施方案,资金来源合法并已落实;未享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等其他要求。
(三)明确了资金支持标准。明确了支持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的专项资金支持方向、支持条件与具体支持标准。
(四)明确了资金管理。明确了拨付资金的上限,专项资金实行预算总额控制管理,申报资金超出预算总金额时,按比例进行支持。根据每年预算规模和试点项目数量,在规定的补助限额内,以如下方式确定受奖励项目、单位的数量以及最终奖励的金额,以保证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五)明确了项目资金不支持的范围。明确了资金使用不得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商业综合体、各类古镇、纪念馆、博物馆等设施;不得用于商业地产开发性质项目等禁止情形,明确了专项资金不支持的使用范围。
(六)《实施细则》附则。明确了解释部门、施行日期、有效期以及有效期届满后的资金拨付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