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2025年12月,东莞市成功获批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为做好东莞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加强资金管理,制定了《东莞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
《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341号)要求,结合我市服务消费发展实际,参考其他城市做法,完成了《资金管理办法》的起草,并多次征求部门、社会公众的意见。
三、目标任务
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推动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培育消费新增长点。
四、主要内容
《资金管理办法》共计7章22条。包括:总则、部门职责、使用方向、专项资金支持标准、专项资金监督管理、项目资金拨付、附则。有关情况如下:
(一)明确了项目总体要求。明确了资金分批下达,第二批资金将依据对第一批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结果安排,明确了专项资金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共同管理。
(二)明确了部门职责。明确了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关于专项资金的具体工作职责。市商务局须制定(修订)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出台有关实施细则或申报指南、执行已批复的专项资金预算、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工作等;市财政局须做好预算资金下达、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报送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以及配合市商务局制定或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
(三)明确了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明确了专项资金支持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三个方向。
(四)明确了专项资金支持标准。明确了具体支持标准按《东莞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条款执行。
(五)明确了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明确了项目建设主体须按照目标任务推进项目建设、建立项目资金专账管理制度、落实资产管护主体责任,做好清查盘点和登记管理;项目所在地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定期监督项目建设进度,并向市商务局报告项目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六)明确了项目资金拨付。明确了项目按照“申报一批、验收一批、拨付一批”的原则进行申报评审、验收和资金拨付,先到先得。为提高中央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专项资金采取“阶段性拨付+一次性拨付”相结合方式,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审核验收情况拨付相应资金。
(七)《资金管理办法》附则。明确了解释部门、施行日期以及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