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要求,我局于10月-11月期间组织开展东莞市二手车外贸重点企业、综合服务示范平台遴选工作,按有关程序现将拟评定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5年11月14日-11月20日(7天)。
联系电话:0769-22806512。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33号三楼东莞市商务局贸易管理科。
附件:东莞市二手车外贸重点企业、综合服务示范平台拟评定名单.docx
东莞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