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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3149359256/2025-00410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5-06-13
名称: 巴基斯坦对华冷轧钢板反倾销案启动反规避调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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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对华冷轧钢板反倾销案启动反规避调查

发布日期:2025-06-13  浏览次数:-

  2025年5月23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ADC 35/2025/NTC/CRC/CV号公告称,应巴基斯坦企业International Steels Limited和Aisha Steel Mills Limited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冷轧钢板(Cold Rolled Coils/Sheets)启动反规避调查,审查涉案产品是否经过轻微改变(宽度超过1250毫米)出口至巴基斯坦以规避反倾销税。涉案产品为厚度0.15毫米~3.00毫米、宽度超过1250毫米的一级和二级未包层、镀层或涂层的铁或非合金钢冷轧卷材和平轧钢板,不包括部分型号汽车外壳用板卷及马口铁黑板。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7209.1510、7209.1590、7209.1610、7209.1690、 7209.1710、7209.1790、7209.1810、7209.1899、7209.2510、7209.2590、7209.2610、7209.2690、7209.2710、7209.2790、7209.2810和7209.2890。本案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预计终裁将于立案公告发布之日起9个月内作出。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进行应诉登记、30日内提交听证会申请、60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

  调查机关(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联系方式:

  National Tariff Commission

  State Life Building No.5, Blue Area, Islamabad.

  电话:+92 51 9202839/9204118

  传真:+92 51 9221205

  邮箱:khizar.ntc@gmail.com, aamir.ntcpk@gmail.com

  网址:www.ntc.gov.pk

  2015年7月16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乌克兰的冷轧钢板启动反倾销调查。2017年1月19日,巴基斯坦对中国和乌克兰的冷轧钢板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自2016年1月13日起,对中国和乌克兰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税率为13.17%~19.04%。2021年1月8日,巴基斯坦对中国和乌克兰涉案产品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2年1月7日,巴基斯坦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自2021年1月13日起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税率维持13.17%~19.04%不变;与此同时,对乌克兰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否定性终裁,终止乌克兰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

  原文:https://www.ntc.gov.pk/wp-content/uploads/2025/05/ADC-35-Notice-of-Initiation-CRC-Circum.pdf

  (编译自: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官网;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