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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3149359256/2024-00063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4-01-29
名称: 东莞市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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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9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东莞市商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商务工作实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稳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围绕商务重点工作加强主动公开

  一是及时公开商务领域重要政策文件。2023年,通过局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发布政策文件4份(以本级单位名义印发),发布、转发政策解读8份(含国家、省、市出台政策),涉及促进消费、商务经济稳增长、老字号发展等方面内容,政策发布与宣传解读两手抓,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二是积极公开商务领域重点工作信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1310”具体部署,围绕我市“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目标定位,稳步推进“五外联动”、稳外贸稳外资、促进社会消费等重点工作,及时发布商务运行总体情况、乐购东莞促消费、广东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建设、深化对外经贸交流、对外贸易创新等重点工作进展信息。

  三是围绕促进依法行政加强主动公开。严格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决策公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并公开发布《东莞市商务局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目录化管理,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积极保障企业群众通过依申请公开渠道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加强与企业群众主动沟通,推进办理流程规范化,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有效保障企业群众的知情权和表达权。2023年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5宗,申请人主动撤销1宗,办结4宗,主要涉及公开行业数据、行政审批文件、经营主体信息等方面。无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案件。

  (三)持续完善平台建设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高政府信息与服务的可用性、易用性,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局政府网站全面完成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工作,帮助特殊群体更方便地获取政务信息、参与政民互动、享受政务服务,保障其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3年,局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919条,微信公众号发稿300余篇,浏览量近20万次。

  (四)严格落实信息管理

  严格实行“三审三校”审批制度,坚持逐级审批、先审后发,严格校对,确保发布信息来源正规、内容正确,落实保密安全审查。建立信息全流程管理机制,加强已发布信息动态管理,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及时动态更新,配合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有效。

  (五)切实做好监督保障

  一是积极保障公众行使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和监督权。更新发布《东莞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局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和联系电话等,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找获取东莞市商务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认真做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好平台信息发布的监督管理。三是认真落实“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回复工作,专人跟进及时接收办理,确保当天回复办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对局网站栏目进行了优化,功能进一步完善,网络安全防护进一步稳固,信息发布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但仍存在政务信息宣传覆盖面有待拓宽、活动宣传质量有待提高、政务信息发布易出现错敏表述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拓宽政务信息发布渠道,营造人人都是商务工作宣传者氛围,加大政务信息转载发布力度,提高政务信息有效覆盖面;二是提高活动宣传质量,准确传达活动信息的同时注重活泼性,通过短视频等生动易懂的方式向社会公众推送发布;三是研究拟订信息发布审核相关标准,针对过往审核容易错漏的问题,制订统一的审核相关标准,提升我局政务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