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商务〔2025〕9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东莞市2026年重点市场采购贸易企业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
东莞市商务局
2026年6月22日
点击查看:《东莞市2026年重点市场采购贸易企业申报指南》政策解读
东莞市2026年重点市场采购贸易企业
申报指南
根据《东莞市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工作方案》(东商务〔2025〕9号)精神,为强化重点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做好2026年重点市场采购贸易企业综合评价工作,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申请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东莞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已在东莞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以下简称“东莞试点”)备案登记,并依法依规开展业务。
(三)有固定办公场所和业务团队,企业为员工正常缴纳社保。
(四)依法纳税、诚信经营,近三年内(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东东莞节点公示信息为准),不属于海关监管失信企业,在海关、税务、外汇、市场监管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综合评价企业类别
本次综合评价工作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对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企业进行客观量化评分。按申报企业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得分60分以上且排名前20的企业评定为东莞市2026年重点市场采购贸易企业,其中得分排名第1—5为“领先型企业”,得分排名第6—10为“成长型企业”,得分排名第11—20为“潜力型企业”。如申报企业总得分相同,则评价指标1得分高者排序在前;如评价指标1得分仍然相同,则评价指标2得分高者排序在前,依此类推。若最终符合条件的企业不足20家,仍按上述档位划分规则执行,档位设置保持不变,对应区间无符合条件企业的档位予以空缺。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内容清晰明确,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关键页加盖申报企业公章,整本材料加盖骑缝章。
(一)东莞市2026年重点市场采购贸易企业申请表(附件1)。
(二)资质信用佐证材料
1.海关企业信用等级证明材料,如高级认证企业证书或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相关截图等。
2.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证明材料,如电子税务局相关截图。
3.企业外汇分类管理等级证明,如数字外管平台相关截图。
4.企业2025年完税证明,若因未达到纳税标准无需纳税的,可提供2025年纳税申报表作为佐证。
5.有效期内品牌授权证明材料,如①知识产权海关系统的商标权备案情况截图;②授权品牌产品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报关单,报关单需显示授权品牌信息,出口日期需在2025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范围内,并加盖报关行公章。
(三)服务能力佐证材料
1.企业在东莞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外贸公司服务市场经营户统计表”截图4张,分别显示外贸公司2023年—2026年上半年服务市场经营户数量(截图对应日期类型须选定为结关日期,日期须分别选定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和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市场经营户业务规模无需填写)。
2.企业在东莞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外贸公司服务市场经营户数量属地排名情况”截图(截图对应的结关日期须选定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3.企业在东莞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外贸公司收款及符合规定的委托方收款情况”截图(截图对应的结关日期和收汇日期须选定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四)市场开拓佐证材料
1.企业在东莞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外贸公司贸易国别地区统计”截图(截图对应的结关日期须选定为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
2.企业在东莞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外贸公司新兴市场拓展情况统计”截图(截图对应的结关日期须选定为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同比日期须选定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
(五)运营基础佐证材料
1.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无欠缴财政资金、信用良好、正常生产运营证明材料,如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报告。
2.企业业务团队名单列表(请按附件2模板填写)及对应人员2026年上半年在莞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业务团队人员学历证书复印件。
4.企业办公场地有效期内使用证明,如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租赁期需覆盖2025年—2026年上半年)。
5.办公场地现场实景照片:①办公场地正门/入口(含清晰企业招牌、楼层/门牌号),②办公区域整体全貌,③业务办公区等经营相关功能区照片;每张照片标准对应拍摄区域名称,实景原图,无修图、无拼接,像素清晰、画面端正,关键信息可辨识。
四、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时间:2026年7月6日(星期一)至7月17日(星期五)期间提交至所在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
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资料时间:经初审和实地考察后出具初审意见,并于2026年7月24日(星期五)前将辖区内企业申报资料提交至市商务局。
五、注意事项
首次备案时间、服务市场经营户数量及在所属镇街(园区)排名情况、收款(含符合规定的委托方收款)金额和收款(含符合规定的委托方收款)率、贸易目的国家地区数量、新兴市场拓展情况等相关数据,以在东莞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数据为准。市商务局将于2026年7月6日(星期一)上午9点导出平台相关数据作为依据,请各企业于当日上午9点后登录平台查询。
六、受理科室
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联系电话:0769—22817650、22995396。
附件:1.东莞市2026年重点市场采购贸易企业申请表
2.企业业务团队名单(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