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近日,市商务局制定了《东莞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为更好地理解和贯彻执行《申报指南》,现就有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谁能申报?
纳入东莞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库的企业,须依法注册登记,在东莞市行政辖区内营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正常、信用良好。
二、支持哪些方向?
专项资金分补助类和奖励类,单个企业累计最高2000万元。重点支持:
1.首发经济:打造首发中心、首店集聚区;开设高能级品牌首店(全国/广东/东莞首店);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活动;展会设首发专区。补助最高2000万元。
2.创新消费场景:打造商旅文体健融合的新场景;升级服务消费集聚区(商圈、旧厂房等);重点赛事/演出进商圈景区;建设外贸优品展销中心。补助最高2000万元。
3.IP跨界联名:联动国潮/国际IP打造主题场景;开发周边产品、开设主题店;老字号开发“国货潮品”。补助最高2000万元。
三、项目须满足什么条件?
1.建设地在东莞,2025年10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期间建成运营(在建项目仅算该期间投资)。
2.申报主体为项目实际投资建设方,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3.未重复享受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四、哪些情形不能报?
1.新建商业综合体、古镇、博物馆等
2.商业地产、土地开发、楼堂馆所、一般性装修
3.纯公益性、无消费增量的项目
4.侵犯知识产权及其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项目
5.短期(少于1个月)临时场景(首发、IP联名除外)
6.传统单一业态(超市、加油站、4S店、单一餐馆等)
7.政府举办的促消费活动,企业举办的促销推广活动(消费券、优惠补贴等)
8.支付罚款、人员经费、购买流量、宣传推广等日常支出
9.上级文件明确的其他不予支持的情形
五、需要什么材料?
申报表、实施方案、营业执照、银行账户、投资清单、验收自评报告、合同发票支付凭证、承诺函及信用报告、年度审计报告等。一式三份胶装,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六、怎么申报?
1.分线上线下两种方式
(1)线上申报:线上登录“企管家”平台填报;预审通过后向政务大厅提交纸质材料(仅线上填报纸质未交视为未报)。
(2)线下申报:直接前往市、镇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纸质资料
2.镇街初审并出具推荐报告。
3.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审核投资、验收、绩效评价。
4.公示后拨付资金。
七、重要提醒
1.申报单位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将追回资金并取消3年申报资格。
2.全程不收费,谨防中介诈骗。举报电话:0769-22818603。
3.获支持企业须建立专账,配合检查。
4.指南有效期:2026年6月11日—202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