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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3149359256/2026-00281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6-05-14
名称: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支持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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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支持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14  浏览次数:-

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莞市支持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申报指南(2026年)〉的通知》(东商务〔2026〕31号),我局拟组织开展2026年支持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在东莞市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向保险公司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的外贸企业

  二、支持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支持标准

  对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的企业,按其实缴保险费用不超过3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累计支持金额不超过30万元。

  四、申报材料

  (一)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zwfw.dg.gov.cn/dgecsp/#/home)填报相关信息,打印平台生成的申请文件原件,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提交。

  (二)保险费通知书(第一页)或最低保险费通知书复印件。

  (三)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明细(合同明细或保单明细表均可,保单有效期应全部或部分在政策支持时间内);同一保单有多个被保险人,需提供保险公司出具的份额确认说明材料

  (四)投保实缴保费发票、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发票日期应在政策支持时间内)。

  (五)2025年度出口报关单复印件一份(境内发货人或生产销售单位须为申报企业,且“境内发货人”须为东莞企业)。

  (六)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每页加盖企业公章。

  五、工作要求

  请各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申报企业务必于5月29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指南规定的相关纸质资料,提交至属地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或东莞市市民服务中心2楼三区(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逾期不予受理。



  东莞市商务局

  2026年5月14日

  (联系人:产业发展科李小姐、郑小姐,联系电话:22403717、22002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