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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3149359256/2026-00280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6-05-14
名称: 关于组织企业申请2025年11-12月海关AEO高级认证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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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企业申请2025年11-12月海关AEO高级认证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14  浏览次数:-

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外贸稳大盘促增长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2025〕43号),我局拟组织2025年11-12月海关AEO高级认证项目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新获得东莞市的海关AEO高级认证的生产型企业、外贸新业态企业(跨境电商或保税物流企业)。

  二、支持时间

  2025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

  三、支持标准

  一次性给予30万元支持。

  四、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一)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zwfw.dg.gov.cn/dgecsp/#/home)填报相关信息,打印平台生成的申请文件原件,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提交。

  (二)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证书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三)企业银行基本账户信息材料。

  以上材料每页加盖企业公章。

  五、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的纸质资料,在5月29日前提交到属地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或东莞市市民服务中心2楼三区(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

  (二)相关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申请表上加具意见及加盖部门公章。

  六、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二)该项资金不能与同类型的资金重复申报。



  东莞市商务局

  2026年5月14日

  (联系人:市商务局产业发展科李小姐,联系电话:0769-22403717,郑小姐,联系电话:22002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