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3149359256/2026-00279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6-05-14
名称: 关于开展支持保税物流高质量发展项目等3个事项申报工作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5-14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开展支持保税物流高质量发展项目等3个事项申报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6-05-14  浏览次数:-

各行业协会(商会)、有关企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政策兑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函〔2024〕507号)文件要求,现定于2025年5月18日(星期一)起开展支持保税物流高质量发展项目等3个事项组织申报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及时间

  (一)支持保税物流高质量发展项目

  申报时间: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6月1日17:00。

  受理科室:市商务局通关物流科。

  联系电话:22813810。

  (二)支持企业申请海关AEO高级认证项目

  申报时间: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9日17:00。

  受理科室:市商务局产业发展科。

  联系电话:22403717,22002089。

  (三)支持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项目

  申报时间: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9日17:00。

  受理科室:市商务局产业发展科。

  联系电话:22403717、22002089。

  二、申报方式

  上述事项均支持线上线下申报和全市通办,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申报。

  (一)线上申报后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zwfw.dg.gov.cn/dgecsp/#/zclist/zcsb),或打开“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东莞市”,在首页点击“企莞家”平台入口,登录企莞家,点击“我要享政策”菜单,选择对应申报的项目进行申报。申报单位按照相关申报指南的要求填选申报信息、办理情形、申报材料等内容,同步选定任一政务服务大厅作为纸质材料交件大厅。网上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等待上门取件后寄往选定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前往线上申报时选定的交件大厅提交纸质材料。企业可提前预约办理,预约路径为:登录“i莞家”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选择线上申报时选定的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服务(政策兑现)。请于申报时间截止前提交纸质材料,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申报。

  (二)线下申报。申报单位按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提交至任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由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人员收件录入。企业可提前预约办理,预约路径为:登录“i莞家”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选择任一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服务(政策兑现)。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按照《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支持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申报指南(2026年)〉的通知》(东商务〔2026〕31号)、《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外贸稳大盘促增长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二)申报单位须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并为开展审核和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三)申报单位可通过“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zwfw.dg.gov.cn/dgecsp)平台查看政策办事指南、查询业务审批进度。

 

  附件:1.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请表(支持保税物流高质量发展)

  2.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请表(支持企业申请海关AEO高级认证)

  3.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请表(支持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申请表)

  4.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支持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申报指南(2026年)》的通知(东商务〔2026〕31号)

  5.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外贸稳大盘促增长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6.关于印发2026年第一季度“支持保税物流高质量发展项目”资金申报指引的通知



  东莞市商务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6年5月13日

  (“企莞家”平台技术支撑联系电话:0769-12345转3)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