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外贸稳大盘促增长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2025〕43号)等文件精神,现拨付2025年赴哈萨克斯坦、德国开展经贸、投资交流活动项目共计112,948.04元。请相关单位收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817270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 支持企业参加境外经贸交流活动项目—2025年赴哈萨克斯坦、德国开展经贸、投资交流活动资金审核表.xlsx
东莞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