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商务规〔2025〕1号)及《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支持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申报指南(2025年)〉的通知》(东商务〔2025〕55号)等文件精神,拨付东莞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境内专业展项目)2025年度第四批资金申报项目9799309.18元。请相关单位收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817510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东莞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境内专业展项目)2025年度第四批资金申报项目审核表.et
东莞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