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商务规〔2025〕1号)及《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支持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申报指南(2025年)〉的通知》(东商务〔2025〕55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东莞市五金机械模具行业协会等902个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商务交流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28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4楼商务交流科
电话:0769-22817510
附件:东莞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境内专业展项目)2025年度第四批资金申报项目审核表.et
东莞市商务局
2025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