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企业上规发展做大做强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东发改〔2023〕176号)、《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2024〕68号)第七条等文件精神,现拨付2024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贸企业纳统项目)共144万元(详见附件)。请相关企业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818603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贸企业纳统项目(住餐企业)审核表.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