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支持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申报指南(2025年)〉的通知》(东商务〔2025〕55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25年第一批促进跨境电商数字贸易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5日至9月19日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建设路1号5楼电子商务科
电 话:0769-21660253
附件:2025年第一批促进跨境电商数字贸易示范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初审结果公示表.xlsx
东莞市商务局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