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港函﹝2025﹞2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现拨付第二期“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共450000元。请及时查收款项,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并加强项目管理,实行专账核算,保证专款专用,有效发挥资金使用效能。同时,要自觉接受部门日常检查监督,配合做好项目进度汇报、审核验收、绩效评价及审计等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第二期“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拨付表.pdf